“克隆立邦”败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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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知名品牌屡屡成为被侵犯的“唐僧肉”,而且侵害手段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有关专家表示: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就是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但竞争应当合法有序。任何非法竞争的行为必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定驳回中山市可邦涂料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判令中山市可邦涂料有限公司、上海鼎富涂料有限公司停止对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享有的“立邦”文字注册商标牗注册号1692156牘专用权的侵害以及对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判决中山市可邦涂料有限公司、上海鼎富涂料有限公司连带赔偿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元;并且中山市可邦涂料有限公司、上海鼎富涂料有限公司在《新民晚报》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至此,中山市可邦涂料有限公司因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告一段落。
案件回放2005年6月1日,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新村路681-7号鼎富公司的营业地点购买了“来士威6合1高级墙面漆”等油漆产品,共付款人民币976元,收到加盖有“上海鼎富涂料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上海鼎富涂料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章的收据一张,收据记载的收款事由为“日本立邦油漆、涂料”,三桶油漆的桶壁、桶盖上均带有图形标识,同时桶壁多处以显著字体印有香港立邦公司企业名称。此外,桶壁的小块贴纸上另以小字分别标注有“驻中国大陆机构:中山市可邦涂料有限公司”或“授权生产商:中山市可邦涂料有限公司”文字内容以及该公司的电话、地址、传真等信息。
法院认为: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并自该日起获得包括“立邦”字号在内的企业名称的权利,文字与图形组合商标“立邦”文字注册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经核准受让取得上述商标,成为商标专用权人,故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依法享有的企业名称权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经过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对“立邦漆”系列商标在油漆、涂料产品上多年的使用与宣传,包括使用“立邦”文字注册商标在内的“立邦漆”系列商标的油漆、涂料产品,在消费者中已享有较高知名度,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在油漆、涂料行业享有较高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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