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波特再次贩卖特劳特和里斯的战略思想
在《哈佛商业评论》11-12月刊中(中文版2004年1月刊),迈克尔•波特提出了“什么是战略”这个问题。我们大体上认同他的回答:战略不是运营效益,而是取决于需要作出取舍的独特定位,取决于多项运营活动的“配称”。事实上我们对波特的回答非常熟悉,因为这正是我们最欣赏的战略家特劳特和里斯多年来宣讲的观点。我们最初是在1991年发现了杰克•特劳特和阿尔•里斯的著作,即《营销战》那本书。从此,我们将其战略原则应用在电脑行业,信奉最好技术的产品不一定胜出。实际上两位的核心观点指出,商业不是产品之战而是顾客心智之战。有赖于他们简明但有时和直觉相反的指引,我们取得了实际的成功。我们认为,这本250页的经营著作展现了一个令人相当关注的观点,其建设性价值远远超出了“物有所值”。作为现代商业战略的教授,迈克尔•波特受到了挑战。他在《竞争战略》(CompetitiveStrategy)中列出的三条通行战略——成本领先、差异化和业务聚焦,现在被认为太过静态和局限。故此,波特在他这篇《什么是战略》的文章中正式对戴维尼(RichardD’Avenl’s)“超级竞争(Hypercompetition)”的观点作出了回应。戴维尼的“超级竞争”观点指出,持续优势是不存在的,只有通过打破现状才能获得一系列短暂优势,因此长期的成功需要动态战略,不断地去创造、毁灭又再造短期优势。波特教授驳斥了超级竞争观点,把它叫作“自残行为,而不是竞争模式演变的必然结果”。波特的观点很具说服力,而用特劳特和里斯的理论来阐述则更为简明。关于“定位是战略的核心”波特写道,“面对当今风云变幻的市场和日新月异的科技,曾被视为战略核心的定位(positioning)被斥为过于一成不变而遭到遗弃。”他为之辩解说,现在时兴的外包、全面质量管理和流程再造确实能提高运营效益,但它们和战略不是一回事。杰克•特劳特是定位之父,他于1972年在《广告时代》上以一篇名为《定位时代》的文章提出了定位观念。特劳特和里斯原来出自广告界,但他们的理论广泛适用于企业战略。两位提出的定位,就是指借助持续、简单的信息在顾客心智立足,占据一个位置;最佳效果,即是让企业在顾客心智中拥有一个字眼,就象沃尔沃代表“安全”,英特尔代表“微处理器”。波特先生和很多战略家一样,都没有完全掌握定位的要点——定位并不体现在市场上,而是指企业如何在顾客心智中建立地位。事实是,可口可乐只不过销售很容易仿制的糖水,如果不是在大众心智的可乐阶梯上占据首位并因此代表美国价值,它怎么可能创造出如此高的市值?还有哪家类似的企业能做到这样?特劳特和里斯已经证明,很难借助品质差异建立起战略,质量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筹码,但甚难形成战略性差异。关于“战略建立在独特的运营活动之上”“竞争战略就是创造差异性”,波特接着描述了美国西南航空公司和宜家家具公司,它们如何从事或选择不同于竞争对手的运营活动。波特说“差异性”所指的不只是顾客群选择,还包括选择异于竞争对手的一系列企业运营活动,并进一步论述了战略定位三个不同的原点,指出市场发生新顾客群和购买力凸现变化时容易找到定位。那是当然!特劳特和里斯早曾说过,在顾客心智中建立定位必须做到差异性。这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波特的观点,即战略应该是竞争导向而不是顾客导向。攻占一个强敌据守的山头无异于自杀,秘诀在于创造竞争差异,第一个进入心智——开创不同的“第一”,优于跟进的“更好”。如果竞争对手已占据心智地位,凭借做得“更好”无助于获胜,就象苹果电脑公司无法以技术更好胜出微软公司一样。事实上,是特劳特和里斯帮助美国西南航空公司建立了独特定位,而不是波特。正因为“成为第一”是如此重要,特劳特和里斯建议,屈居后位的企业应该通过创建新的产品品类而成为该品类第一。当莲花软件公司在试算表一战输给微软后,它创建了一个新品类——群组软件,从而成了新品类的第一。该决策的回报,是使IBM在收购莲花公司时付出了35亿美元。(译注:特劳特1991年为莲花公司确立“群组软件”定位。)关于“持久的战略定位需做出取舍”波特说得相当不错,竞争者会尝试通过重新定位或骑跨定位对领导者加以仿效,正因如此,“定位取舍在竞争中无所不在,这是战略的本质。那些想为所有顾客提供所有服务的企业,很可能由于战线过长而出现混乱,其员工常常需要在没有任何明确规划的情况下做出日常运营决策。”通过业务聚焦,战略定位方可坚守。大陆航空公司曾推出ContinentalLite业务,仿效西南航空公司以对其施行攻击,结果惨遭失败,这是骑跨两个定位难以成功的例证。在这里,特劳特和里斯提出的三条法则发生了作用(译注:特劳特及里斯1993年推出商业名著《22条商规》)。其一是“聚焦法则”,指企业要集中精力做好一样业务,从而在顾客心智中拥有一个概念。一旦企业在此方面占得先机,别人永难超越,因为顾客的认知很难会发生改变。第二条法则是“牺牲法则”,也即是有舍才有得,领先者应该不断加强自己的定位,提防自负到以为自己能做好任何业务。第三条是“延伸法则”。大陆航空公司所犯的就是品牌延伸错误,它原本是一个提供高服务的品牌,却去兼容经济型的低服务短途飞行业务(同样,低服务品牌也耗不起大航线业务的折腾)。顾客被搞糊涂了,因为大陆航空公司的在顾客心智中的概念不再清晰。这条原则,一样有助于解释AT&T、通用电气和施乐公司为什么在电脑领域遭遇失败。关于“配称增强并维持竞争优势”“定位选择不仅决定企业应该开展哪些运营活动、如何设计各项活动,而且还决定各项活动之间如何关联。运营效益探讨的是如何在各单项活动中达成卓越,而战略关心的是如何将活动有机地组合起来。”换句话说,竞争优势是各项活动环环相扣而形成的整体系统,这使得竞争对手难以仿效,从而创造了持续性优势。我们看到,波特对当前流行的强调单项核心竞争力的观点进行了猛烈抨击,这些观点源自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和加里•哈默尔(GaryHamel)在《战略意图》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两篇文章中的论述。波特把战略定义为在企业各项运营活动之间建立一种配称,这没有错,但只反映了静态结果的一面。特劳特和里斯给出的完整描绘,是战术导出战略。很多管理思维是自上而下的,而特劳特和里斯提出的战略思维是自下而上:战术是企业运营着力的焦点所在,其定义是寻找到竞争性差异的心智角度(以区别竞争,进入顾客心智);战术只能在市场上找到,在办公室规划不出来。战略作为一致性的营销方向,支持战术实现,所有资源必须以此整合起来支持企业的战术焦点。这就是波特想要建立的“配称”。美国西南航空公司的战术焦点在于“短线飞行”,这决定它的战略整合是快速周转、单一舱级、不供食物、没有座位预订和行李托运服务。正如特劳特所说:战术是钉子,而战略是将战术打入顾客心智的重锤。关于“增长陷阱”波特说“在影响战略的诸多因素中,强烈的增长欲望可能是最危险的。管理者们一直跃跃欲试,想一步一步地突破定位限制,但这样会使一个公司的战略定位变得模糊。”他以美泰克(Maytag)为例,这家成功企业为了追求增长,把经营焦点从洗衣机和干衣机延伸到了冰箱、炊具产品上,结果企业虽然因此做大,但利润反而下降。那么如何在保持战略的同时获取增长?波特的建议是深化定位而不是拓宽它。特劳特和里斯在多年前,就给出了如何看待增长的观点。管理者们借增长之名,常做出笨事来,但股市只认赚回投资的企业,给它们以回报。执行官们必须认识到,再大的树也无法长上天去。好的新业务概念,应该发展出新的产品品类,从而建立起新定位品牌。宝洁就擅长这么做。里斯在新书《聚焦法则》中谈到,企业应该通过并购加强自己在已有领域的市场份额并强化经营焦点,而不应该通过并购搞多元化。确实,每个年代都有与聚焦唱反调的热门词,它们注定难逃恶果:1970年代是“多元化”,1980年代是“强强联合”,如今轮到了“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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