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言的四种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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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由品牌领袖直接代言。
所谓品牌领袖,即是品牌主体的主脑人物,品牌领袖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胜任的,最好是品牌的大老板亲自担任,因为这个角色需要权威,在品牌经营中具有不一般的分量,例如微软的比尔·盖茨和苹果电脑的斯蒂夫·乔布斯等,当然由于种种原因也可以选择外交魅力更加突出的核心领导担任,比如格兰仕的俞晓昌等。由于品牌领袖是企业的内部人物,风险是属于内部的可控范围,而且一般是与品牌构成利益共同体,因此,即使他们稍有不当,那也是可以通过改变自身来解决问题。例如,万科的董事长王石在汶川大地震中对于捐款事项发表一些个人看法遭到网友的不满和抗议之后,他为了维护万科品牌的整体利益,就会主动有所表现以便“改邪归正”,而不至于发生迪奥品牌那样严重的损失。
总之,由于品牌领袖与品牌利益通常是统一的,这种代言的风险总体上会比较低,当然费用就更低了,几乎不存在另外的品牌代言费。在过去,商业品牌的领袖都是没有规划的,不管是都是凭借自己的爱好和兴趣以及个人的魅力展示在公众的面前,但是,在今天,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商业品牌在开展品牌主体领袖的规划活动。
三是明星代言只用在品牌起步阶段。
众所周知,明星有明星效应,自然能够产生明星光环,他们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可以直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形象。如果香水或者润肤霜有一个魅力四射的好莱坞明星美女代言,那么它很有可能令消费者产生一种购买冲动。事实也证明,如果请好莱坞的明星作品牌代言人,香水和化妆品的销量可以直线上升。但是,那些明星们往往是最个性化的,口无遮眼,为所欲为,难以长期保持良好的正面形象,存在着极大的战略风险:被选中的明星很可能因为卷入丑闻而瞬间失宠,从而使品牌陷入危机。比如演员陷入丑闻或体育明星被查出服用兴奋剂等等,此时,对于选择该明星作广告代言人的品牌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场噩梦,不仅白花花的银子扔到大海中去了,而且负面形象一时难以消除,甚至遭到消费者的抵制。这样的例子可谓屡见不鲜,前文提到的迪奥等就是如此。
因此,明星代言只用在品牌起步阶段,品牌仅仅借住明星们的“名气”来迅速抬高品牌的知名度,达到广而告之的目的,因为,偏偏在这个阶段即使有一些绯闻和其他负面报道也无妨大碍,甚至还可以借此来一番“炒作”,迅速提高品牌认知度。
● 关键词:品牌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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